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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电总局:网络文学作者必须实名注册

核心提示:针 对网络文学盗版侵权时有发生、屡打不绝的痼疾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的《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强调,要健全法律法规,加强日常监管,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,鼓励企业建立规范的版权资产登记、使

对网络文学盗版侵权时有发生、屡打不绝的痼疾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的《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强调,要健全法律法规,加强日常监管,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,鼓励企业建立规范的版权资产登记、使用、流转等环节管理制度,加快网络文学作品版权保护技术及标准研发和运用,逐步形成司法、行政、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版权保护体系,同时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,引导产业链各环节及社会公众树立和强化版权保护意识。

《意见》把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管理作为基础工作,把健全编辑管理体系作为关键措施,把建立完善作品管理制度作为突破口,提出建立网络文学内容质量管理长效机制,支持网络文学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建立质量评估体系和控制机制;落实编辑人员持证上岗制度,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、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管理制度,加强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;加快推动网络文学作品登记识别、标识申领、存储分类等作品管理技术标准研发,建立兼容性强、使用便捷的原创网络文学作品编目系统、版权信息系统和社会公示及查询系统。

《意见》提出,推动内容投送平台建设,倡导对优秀原创网络文学作品进行全方位、多终端化开发利用及传播,打造开放式、综合性、多功能网络文学作品投送平台;大力培育市场主体,支持国有出版企业开展网络文学出版业务,尽快做大做强,扩大民营文化企业网络文学出版资质范围;开展对外交流,鼓励优秀网络文学作品走出去,鼓励网络文学企业开拓海外市场,以技术、标准、产品、品牌、知识产权、服务等自身优势和特点参与国际竞争。

《意见》称,充分发挥文学评论褒优贬劣、激浊扬清的作用,遵循网络文学创作传播的规律和特点,综合作品价值取向、艺术水准、审美情趣、读者口碑,凝聚社会共识,逐步建立科学的网络文学作品评价体系,切实改变文学网站单纯追求点击率的倾向;加大推动网络文学与新媒体的融合力度,支持网络文学企业加快相关环节技术研发应用及更新。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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